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捍衛對Binance及CZ的修訂訴訟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已對其針對加密貨幣交易所Binance、Binance.US及前CEO趙長鵬的修訂訴訟的駁回動議作出回應,指控他們運營未註冊的證券交易所。這些指控是基於十種加密貨幣在二級市場上以交易所的BNB幣進行中介交易的情況。
再次重申立場
SEC在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地區法院的艾米·伯曼·傑克遜法官質疑之前的控訴理由後,提交了修訂的控訴狀。Binance及趙長鵬於11月4日提出了駁回控訴的動議。
SEC的法律備忘錄針對駁回動議的主張作出回應,認為SEC的控訴並未合理地提供滿足Howey測試的事實。備忘錄逐一討論測試的每個要素,並重申SEC在這些方面的立場。
Howey測試是在1946年美國最高法院的裁決中確立的,用於識別證券。
備忘錄還補充了有關加密貨幣及Binance的BNB在二級市場上銷售時的狀態的指控。此外,SEC的文件還對Binance及趙長鵬(以及許多其他人)對該機構加密貨幣政策的批評進行了反擊:
「預言中對整個行業的廣泛且所謂的壓制性監管主權的主張並未發生,但他們卻對此抱怨。」
漫長而曲折的審判
SEC於2023年6月5日首次對Binance及趙長鵬提起訴訟,涉及的十種加密貨幣包括Solana、Cardano、Polygon、Filecoin、Cosmos、The Sandbox、Decentraland、Algorand、Axie Infinity及Coti。
SEC於2023年6月6日對Coinbase提起訴訟,聲稱該交易所提供的13種代幣是證券。截至2023年中,SEC在所有提起的訴訟中聲稱共68種加密貨幣屬於證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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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SEC與Binance之間的法律糾紛,我認為這不僅僅是關於加密貨幣的合規問題,更是對整個加密市場監管框架的重大挑戰。隨著加密貨幣的普及和金融科技的迅速發展,監管機構面臨著如何平衡創新與風險管理的艱鉅任務。SEC試圖透過這些訴訟明確界定哪些加密貨幣屬於證券的界限,這對於未來的市場運作和投資者保護將產生深遠影響。
然而,SEC的做法也可能引發市場的不安,特別是當它們的定義與業界的普遍認知存在差距時。這樣的法律行動可能會導致更多的交易所選擇退出市場或尋求更有利的司法管轄區,從而削弱美國在全球加密貨幣市場中的競爭地位。因此,如何在保護投資者的同時不扼殺創新,將成為未來政策制定者需要謹慎考慮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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