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RS再爭加密貨幣質押獎勵徵稅

美國國稅局再次強調加密貨幣質押獎勵的稅務問題

美國國稅局(IRS)重申其立場,認為質押活動所獲得的獎勵不構成新財產,這與一宗由約書亞(Joshua)和杰西卡·賈雷特(Jessica Jarrett)提出的法律挑戰相對立。該機構拒絕了他們希望將稅款延遲至獎勵被出售或交換的辯論。

根據《彭博社》12月23日的報導,IRS否認了賈雷特夫婦在第二宗訴訟中的主張。該機構聲稱,獎勵在收到時即構成應稅收入。IRS的回應指出:

“根據2023年第14號收入裁定,收到質押獎勵的納稅人必須在可以出售、交換或以其他方式處置這些獎勵時,按其公允市場價值報告這些獎勵的收入。”

質押是將你的加密貨幣鎖定在智能合約中,以幫助運行區塊鏈的過程。通過這樣做,你可以幫助驗證交易並保護網絡,作為回報,你通常會獲得以更多加密貨幣形式的獎勵。這是一種從數字資產持有中獲得被動收入的方式。

根據IRS的2023年指導,區塊獎勵——例如質押——在創建的瞬間就被分類為“收入”,稅款則基於這些代幣在當時的預估市場價值。

賈雷特夫婦的稅務爭議

賈雷特夫婦的稅務爭議自2021年以來一直持續,當時這對夫妻對IRS提出了第一宗訴訟,涉及2019年作為質押獎勵獲得的8,876個Tezos(XTZ)代幣。

他們主張這些代幣類似於農民的作物或作者的手稿,應被視為財產,並僅在出售時徵稅。IRS則回應提供了一筆4,000美元的稅款退還,但賈雷特夫婦拒絕了這筆退款,旨在為所有質押證明網絡設立法律先例。法院後來駁回了該案,認為由於退款問題,該案已無意義。

賈雷特夫婦在2024年10月提出第二宗訴訟,尋求宣告他們的質押獎勵應被視為財產,並僅在出售時徵稅。

在新的訴狀中,他們要求退還2020年稅年所支付的13,000個XTZ代幣的12,179美元稅款,並對IRS目前對他們代幣的稅務處理進行永久性禁止令。該訴訟指出:

“新財產不是應稅收入;相反,應稅收入源於新財產的出售收益。在所有其他情境中,IRS都承認新財產不是應稅收入。”

這場法律戰有可能為美國數字資產質押的處理設立先例。

評論

這一案件的發展不僅關乎賈雷特夫婦的個人利益,更可能影響整個加密貨幣行業的稅務政策。隨著加密貨幣的普及,政府機構面對的挑戰將越來越多,如何平衡稅收政策與創新之間的關係將成為關鍵。質押作為一種新型的投資方式,其稅務處理尚未成熟,這不僅需要法律的進一步明確,也需要行業內部對規範的自我調整。這場官司可能成為未來數字資產稅制改革的重要基石,值得所有加密貨幣持有者密切關注。

以上文章由特價GPT API KEY所翻譯及撰寫。而圖片則由FLUX根據內容自動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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