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在澳洲被罰5,500萬澳元 因付費綁定電訊商預裝搜尋應用損害競爭
悉尼消息——據路透報道,谷歌週一同意支付5,500萬澳元(約3,580萬美元)罰款,因澳洲消費者監管機構發現該公司通過向該國兩大電訊商付費,要求他們在Android手機上預裝谷歌搜尋應用,排除其他競爭對手的搜尋引擎,從而損害了市場競爭。
這筆罰款是谷歌母公司Alphabet在澳洲近期遭遇的一連串挑戰之一。上週,一家法院在Epic Games對谷歌及蘋果提起的訴訟中大體裁定不利於谷歌,Epic指控兩家公司阻止競爭對手的應用商店進入其操作系統。
此外,上月谷歌旗下的YouTube亦被納入澳洲禁止16歲以下用戶使用的社交媒體平台名單,推翻了此前對YouTube的豁免決定。
針對谷歌與澳洲電訊商的反競爭綁定合作,澳洲競爭及消費者委員會(ACCC)週一表示,谷歌曾與Telstra及Optus達成協議,從2019年底至2021年初期間,谷歌將Android設備上Google搜尋產生的廣告收入與兩大電訊商共享。
谷歌承認該安排對競爭對手搜尋引擎造成了重大影響,並已停止簽訂類似協議,還同意支付罰款,ACCC補充說。
ACCC主席Gina-Cass Gottlieb表示:「今日的結果為數百萬澳洲用戶未來帶來更多搜尋選擇的可能性,並讓競爭對手有機會在澳洲市場獲得實質曝光。」
谷歌與ACCC已共同向聯邦法院提交文件,建議谷歌支付這5,500萬澳元罰款。
ACCC指出,法院仍需裁定罰款是否合理,但監管機構與谷歌的合作避免了冗長的訴訟程序。
谷歌發言人表示,公司樂於解決ACCC的疑慮,這些問題涉及「我們商業協議中已經很久沒有包含的條款」。
發言人補充:「我們致力於為Android設備製造商提供更多靈活性,預裝瀏覽器和搜尋應用,同時保留有助於他們創新、與蘋果競爭並降低成本的產品和功能。」
谷歌是Android系統的擁有者。
Telstra發言人向路透表示,該公司和Optus(由新加坡電信集團擁有)已全面配合ACCC調查,並承諾自2024年起不會再與谷歌簽訂預裝搜尋產品的協議。
新加坡電信集團方面暫未回應置評。
(1美元兌1.5349澳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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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評論:谷歌罰款事件揭示科技巨頭與本地市場的博弈
這宗谷歌在澳洲被罰案件,表面上看是針對其與電訊商的商業合作方式,但其背後反映出科技巨頭如何利用市場權力,透過合約綁定或預裝策略,限制競爭對手的空間。谷歌作為Android系統的擁有者,其生態系統的控制力極強,這種「預裝壟斷」的行為不僅影響用戶選擇,更可能扭曲整個搜尋引擎市場的公平競爭。
澳洲ACCC的介入和罰款,展現了本地監管機構在全球科技巨頭面前的堅定立場,試圖維護市場多元和消費者利益。這亦提醒其他國家,尤其是亞洲新興市場,需加強對這類跨國科技企業的監管,防止類似壟斷行為。
另一方面,谷歌願意合作並停止相關協議,表明科技巨頭在監管壓力下,必須調整策略,尋求更合規的商業模式。這也為業界帶來一個信號:即使是巨頭,也不能無限擴張市場控制力,否則將面臨法律和公眾的雙重挑戰。
未來,如何在創新與競爭之間取得平衡,避免技術壟斷侵害消費者利益,將成為全球科技監管的重要課題。澳洲這次的案例或成為先例,推動更多國家審視和調整對科技企業的監管政策,促進一個更公平、開放的數碼市場。
以上文章由特價GPT API KEY所翻譯及撰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