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互聯網最重要的案件進入最後階段
對於很多人來說,Google搜索就如魚對水般自然,然而這種情況可能會很快改變。
在2020年,美國司法部及一群州(後來加州也加入)控告Google非法壓制競爭,指控其透過支付方式使其搜索引擎成為網頁瀏覽器和手機的預設選擇。
司法部在控訴中指出:“由於Google的排他性協議和反競爭行為,近年來Google在美國的所有一般搜索引擎查詢中佔據了近90%的市場份額,而在移動設備上的查詢更是接近95%。”因此,Google在一般搜索服務中的壟斷地位使其擁有了“作為互聯網入口的非凡權力,並用來推廣自身的網頁內容以增加盈利。”
去年夏天,美國地區法官阿米特·梅塔經過為期10周的審理後裁定:“Google是一家壟斷企業,並且為了維持其壟斷地位而採取了相應行為。”
現在,在這個預計將持續數周的救濟階段,司法部和Google的律師將各自提出如何解決該公司壟斷行為的方案。
“在我看來,Google搜索案是自互聯網誕生以來最重要的互聯網案件,”前司法部高級反壟斷官員、現任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消費者法律與經濟正義中心的高級研究員多哈·梅基表示。“把我們所有的創新和智慧都寄托在這小部分公司上,實際上是深具反美國精神的。”
梅基在司法部工作十年,目睹了自特朗普政府任內以來一系列重大的反壟斷案件,包括針對Google的廣告技術和Facebook收購WhatsApp及Instagram的案件。
她認為,這個Google反壟斷案正值大型科技公司競爭生成式人工智能發展的關鍵時刻。“人工智能並沒有對互聯網搜索壟斷造成影響。ChatGPT並沒有取代Google搜索,”梅基說。
矽谷巨頭已表示將進行上訴。Google的監管事務副總裁李安·穆爾霍蘭在一篇博文中寫道:“美國司法部2020年的搜索分配訴訟是一個回顧性的案例,正值競爭激烈和創新空前的時期。隨著ChatGPT(及外國競爭對手如DeepSeek)的興起,司法部的廣泛救濟提議既不必要也有害。”
聯邦法官裁定Google的廣告主導地位違法
在公司早期,Google的搜索服務因其可信度而廣受讚譽。然而,隨著時間推移,該公司開始將廣告收入置於優先地位,其高度盈利的廣告業務依賴於從用戶在Google搜索和Chrome上的活動中收集的數據。
自拉里·佩奇和謝爾蓋·布林在斯坦福大學啟動Google的研究項目以來已近三十年,該公司因在搜索結果中優先顯示付費產品和詐騙鏈接而受到批評。梅基表示:“在此次調查和審判過程中,我們聽到的聲音是,互聯網搜索已不再是以前那樣,Google搜索頁面上充斥著廣告,並且更多地引導用戶到Google的產品和服務。”
司法部正在尋求強有力的救濟措施,以解決Google在在線搜索市場的非法壟斷行為,包括提議要求Google出售其Chrome瀏覽器,並禁止Google與設備和瀏覽器(如與Apple的協議)簽訂將其搜索引擎設為預設的協議。
史丹福法學院的知識產權、反壟斷和互聯網法教授馬克·萊姆利表示:“讓人們花費數百億美元來購買搜索引擎的排名似乎是一個糟糕的主意。或許我們會在一個Apple無法將你將使用的搜索引擎拍賣給最高出價者的世界中過得更好。但Apple並不是本案的被告,Google才是。”
萊姆利補充道,梅塔法官面臨的挑戰是如何應對一個幾乎沒有可行替代品的搜索市場。
他認為,法庭可能會考慮給予消費者一個選擇屏幕,讓他們可以選擇Google或其競爭對手,如Bing。“我猜大多數人會選擇Google,因此,即使這樣做並不明顯減少Google在搜索中的壟斷地位,但至少我們給予了消費者一個選擇。”
這一案件不僅關乎Google的未來,也可能對整個科技行業的競爭環境產生深遠影響。在當前的技術生態中,如何平衡創新與競爭是個值得深思的問題。隨著大型科技公司在AI等領域的競爭愈演愈烈,這場官司的結果可能會成為未來反壟斷法執行的一個重要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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