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oinbase高層遭股東起訴,指控其淡化破產風險
Coinbase的股東Wenduo Guo對這家加密貨幣交易所及其高層提起訴訟,指控他們違反證券法,並誤導投資者關於破產風險的資訊。
根據Guo於2月18日在新澤西聯邦法院提交的訴狀,Coinbase及其領導層未能披露客戶資產可能成為Coinbase破產財產的一部分,這使得零售客戶成為無擔保債權人。訴狀中提到,在Coinbase於2021年4月公開上市之前,至少有75家加密貨幣交易所倒閉,導致這些客戶無法取回他們的數字資產。
訴狀指出:「儘管公司管理層多次聲明相反,Coinbase在破產的情況下,對數字資產損失的風險並無不同。」此外,訴狀還指控Coinbase未披露其進行專有交易,以彌補加密貨幣價格下跌的損失,這被認為是一種「高風險的做法,涉及使用公司資金進行資產交易」。
Guo的訴訟還提到了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於2023年6月對Coinbase提起的訴訟,指控該公司上市未註冊的證券,並未向該機構註冊。
訴狀中指控的高層包括首席執行官Brian Armstrong,該訴訟指出他們出售了數百萬美元的股票,並獲得了數億美元的個人利潤。Guo聲稱這些行為導致Coinbase遭受重大損失、監管處罰、訴訟及聲譽損害。
該訴訟要求陪審團審理,並尋求賠償及企業治理改革,以防止類似的不當行為。訴訟還提名了聯合創始人Fred Ehrsam、財務主管Alesia Haas、運營主管Emilie Choi、法律主管Paul Grewal、會計主管Jennifer Jones,以及董事會成員Fred Wilson、Mark Andreessen、Kelly Kramer、Gokul Rajaram和Tobias Lütke,還有前董事會成員Kathryn Haun。
同時,Coinbase在紐約還面臨另一宗集體訴訟,指控其在未註冊為經紀商的情況下出售證券。
評論
這起訴訟反映了加密貨幣市場的風險及其不穩定性,尤其是在監管環境日益嚴格的背景下。Coinbase作為行業的領頭羊,理應承擔更大的責任,確保透明度和合規性。然而,這次事件顯示出即使是大型企業也可能在危機中失去對客戶的信任。投資者在面對這類風險時,應更謹慎地評估其投資選擇,並關注企業的治理結構及其風險管理措施。這不僅是對Coinbase的警示,也是對整個加密貨幣生態系統的警鐘,提醒我們在追求創新與利潤的同時,必須保持對風險的警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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