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ta贏AI侵權官司 著作權保護新界線




聯邦法官判Meta勝訴 拒絕作者指控未經授權用書籍訓練AI侵權

美國舊金山聯邦地區法官Vince Chhabria周三裁定,Meta Platforms未違反美國版權法,駁回一批作者控告Meta未經許可使用其書籍訓練人工智能系統的侵權指控。法官指出,原告未能提供足夠證據證明Meta的AI使用會削弱其作品市場,故無法證明Meta的行為屬非法。

不過,Chhabria法官同時強調,在「許多情況下」未經授權使用版權作品來訓練AI仍屬違法,與另一位舊金山聯邦法官日前在另一宗案件中判定Anthropic的AI訓練屬「合理使用」的裁決形成對比。Chhabria指出,此判決並不代表Meta使用版權材料訓練語言模型是合法的,而是原告未能提出正確的法律論點及佐證。

代表作者的律師事務所Boies Schiller Flexner發言人表示,對法官支持Meta的判決表示不滿,並指控Meta「史無前例地盜用版權作品」的事實不容忽視。Meta則稱讚裁決,強調合理使用是推動「變革性」AI技術發展的重要法律基礎。

這批作者於2023年控告Meta,指控公司未經許可或補償,非法使用其書籍訓練AI系統Llama。此案件是眾多針對OpenAI、微軟、Anthropic等AI公司因訓練AI使用版權材料而引發的版權訴訟之一。

合理使用原則允許在某些情況下未經版權持有人許可使用其作品,是科技公司抗辯的重要法律依據。Chhabria的判決是美國第二宗針對生成式AI合理使用的裁決,繼先前Anthropic案由法官William Alsup作出判決後。

AI企業辯稱,他們透過研究版權作品學習創作新穎且具轉化性的內容,支付版權費用將限制AI產業發展。而版權持有人則指AI公司非法複製其作品,生成競爭內容,威脅其生計。Chhabria法官在五月的聆訊中曾表達對後者論點的同情,周三重申了這一觀點。

法官指出,生成式AI有能力以極短時間和極少創意,產出大量圖片、歌曲、文章及書籍。透過使用版權作品訓練AI,企業可能嚴重破壞這些作品的市場,進而削弱人類以傳統方式創作的動力。

編輯評論:

這宗案件凸顯了生成式AI技術與現有版權法律之間的巨大張力。Chhabria法官的判決既不完全否定合理使用,也未全盤支持原告,反映出法庭在這一新興科技領域中尋求法律平衡的困難。AI訓練依賴大量現有數據,尤其是受版權保護的作品,如何界定合理使用範圍,成為產業發展和版權保護的關鍵交匯點。

值得注意的是,法官認同AI可能削弱創作激勵的擔憂,這對於文化和創意產業的未來發展提出嚴峻挑戰。若AI能以極低成本大量生產類似內容,原創作者如何保護自身權益、維持收入來源,是法律和社會都必須面對的難題。

此外,不同法官對合理使用的解讀差異,顯示美國司法在這類案件上尚未形成統一標準,未來可能需要更高層次的司法指引甚至立法介入,才能為AI產業和版權持有人提供明確的法律框架。

總結來說,這個判決是AI與版權法律博弈中的一個重要里程碑,但並非終點。香港及全球其他地區的法律制定者、科技公司和創作者,都應該密切關注此類案件發展,積極參與相關政策討論,尋求一條兼顧創新與權益保護的可持續發展道路。

以上文章由特價GPT API KEY所翻譯及撰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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