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最高法院拒絕Alpine挑戰FINRA監管權

美國最高法院拒絕審理Alpine Securities對FINRA執法權力的憲法挑戰

華盛頓消息——美國最高法院於週一駁回經紀商Alpine Securities提出的挑戰,該公司質疑聯邦政府賦予華爾街自律機構金融業監管局(FINRA)的執法權力違憲。

這宗案件源自位於鹽湖城的Alpine公司對下級法院裁決的上訴。下級法院允許FINRA對該公司展開執法行動,指控Alpine涉嫌從客戶手中非法挪用逾5450萬美元資金。

FINRA作為一個非政府自律組織,根據聯邦法律負責監督美國的經紀商,目的是保護投資者利益以及維護證券市場的公正和誠信。FINRA曾考慮將Alpine除名,指控該公司透過收取過高費用及濫用投資款項,從客戶手中「偷錢」。

針對此事,Alpine提出訴訟試圖阻止FINRA的除名程序,主張該組織的架構違反美國憲法。爭議焦點在於「私人非授權原則」(private nondelegation doctrine),該憲法原則限制國會設立的聯邦機構將權限轉授予像FINRA這樣的私營實體。

2022年,美國哥倫比亞特區聯邦上訴法院對Alpine做出部分有利裁決,認為FINRA若未經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審核,不得以加速程序除名成員公司。該法院認為缺乏SEC審查可能違反私人非授權原則。

然而,該法院同時允許FINRA繼續對Alpine的執法程序,認為該程序不會造成Alpine若被除名後可能面臨的無法彌補的損害,例如倒閉。基於此判決,Alpine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

FINRA反對Alpine的上訴,前總統特朗普政府亦支持FINRA。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羅伯茨今年三月曾拒絕Alpine緊急申請,未准其停止FINRA的執法程序。

評論與啟示

這宗案件觸及了美國金融監管體系中一個相當重要且敏感的問題:私營自律組織(SRO)在公共監管架構中的權力邊界。FINRA作為華爾街的自律機構,肩負著監管經紀商、保護投資者利益的重任,但同時它的私營性質和執法權力也引發了憲法上的疑慮。

最高法院拒絕受理Alpine的挑戰,反映出該院目前對於自律機構執法權的態度較為保守,並未願意介入重新定義這種權力的憲法基礎。這可能是因為金融市場的監管需要一定的靈活性和效率,完全剝奪或嚴格限制FINRA的權力,可能會削弱市場監督的效能。

然而,Alpine一案也提醒我們,私營監管機構的權力必須在透明和責任制的框架下運作,防止權力過度集中及可能的濫用。尤其是當這些機構對於成員公司可以施加嚴重懲罰,如除名甚至導致企業倒閉時,如何保障程序的公平性和憲法合規性,是監管改革不可迴避的課題。

對香港及其他金融中心而言,這也是一個值得借鏡的案例。隨著金融市場日益複雜化,如何平衡監管效率與私營監管機構的權力範圍,確保市場公平透明,同時避免監管「黑箱作業」,是各方必須深入思考的問題。未來,或許需要更明確的法律規範及監督機制,確保這些自律機構既能發揮監管功能,又不會逾越憲法和公平正義的底線。

以上文章由特價GPT API KEY所翻譯及撰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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