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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國稅局要求法院駁回加密貨幣高管的上訴
美國國稅局(IRS)已向上訴法院申請駁回一名加密貨幣創始人要求撤銷國稅局對其發出的傳票的請求,該創始人聲稱未獲得適當通知。
在2月10日提交給第五巡迴上訴法院的法律文件中,國稅局和司法部辯稱,法院缺乏管轄權,因為該案並未在法律上進行,該案最初是在聯邦法院對加密貨幣創始人羅蘭德·馬庫斯·安德拉德及其公司ABTC Corporation提起的。
國稅局表示,該機構對ABTC公司進行調查,以確定是否存在潛在的金融報告法律違規行為,這是根據《銀行保密法》進行的。該機構表示,它尋求安德拉德的個人財務記錄,因為它懷疑他與ABTC有關聯,但安德拉德則辯稱,他從未獲得有關傳票的適當通知。
此案可追溯至2021年,當時國稅局開始對安德拉德展開調查。2023年5月,國稅局向美國銀行和摩根大通發出傳票,要求提供與安德拉德及ABTC相關的財務記錄。安德拉德聲稱,國稅局未按照《金融隱私權法》(RFPA)的要求通知他。
根據法院記錄,安德拉德的律師發現了這些傳票並向國稅局要求副本。到9月,國稅局已經撤回了原有的傳票,並發出了新的傳票,通知郵寄至安德拉德的商業地址,但在10月被退回,顯示無法投遞。
2024年2月,安德拉德在德克薩斯州提起訴訟,要求撤銷這些傳票,聲稱國稅局違反了金融隱私法律。
5月,地區法院駁回了安德拉德的撤銷請求,裁定國稅局遵循了RFPA的要求,並在第二次發出傳票時適當通知了他。法院認為,由於銀行已經遵從傳票並交出了所要求的記錄,該案已無意義。
8月,安德拉德向第五巡迴上訴法院提出上訴,要求暫停國稅局在案件上訴期間審查銀行記錄。
“由於國稅局實質上遵守了RFPA,安德拉德無權獲得賠償和律師費,這些都是基於法定違規的條件,”國稅局和司法部在最新的法律文件中辯稱。
該案目前在第五巡迴法院待決,法院將決定是否接受安德拉德的上訴或維持地區法院的裁定。
2020年,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指控安德拉德,當時他是NAC基金會的首席執行官,指控其進行未註冊的AML比特幣證券發行,該代幣的被告聲稱是比特幣的新改進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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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宗案件突顯了加密貨幣行業在監管方面的複雜性,尤其是在金融隱私和合規性之間的微妙平衡。國稅局的行動顯示出其對加密貨幣交易的高度關注,並且在法律框架下進行調查的意圖明確。然而,安德拉德的抗辯則反映出加密貨幣創始人在面對傳統金融體系的監管時所遭遇的挑戰。這場法律鬥爭不僅關乎個人隱私權,還可能對整個加密貨幣生態系統的未來產生深遠影響,尤其是在如何平衡創新與合規之間的矛盾。
以上文章由特價GPT API KEY所翻譯及撰寫。而圖片則由FLUX根據內容自動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