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斯克索償1340億 美微軟OpenAI涉「不當得利」




馬斯克向OpenAI及微軟索償高達1340億美元,指控對方「不當得利」

據法院文件顯示,特斯拉及SpaceX創辦人埃隆·馬斯克(Elon Musk)正向人工智能初創企業OpenAI及其大股東微軟(Microsoft)追討最高達1340億美元的賠償,指控兩家公司從他早期支持OpenAI的行動中獲取了「不當得利」。馬斯克在周五提交的聯邦法院文件中指出,OpenAI從他2015年共同創辦該公司的投入中,獲得了約655億至1094億美元的收益,而微軟則取得了約133億至251億美元的利益。

OpenAI、微軟及馬斯克的律師均未即時回應記者的置評請求。OpenAI方面稱此訴訟「毫無根據」,並指是馬斯克發起的「騷擾行動」。微軟律師則表示,並無證據證明該公司「協助或教唆」OpenAI的行為。

馬斯克於2018年離開OpenAI,現時經營與OpenAI競爭的人工智能公司xAI及其聊天機械人Grok。他指控OpenAI在一次引人注目的重組中違背了其創始使命,轉型成為盈利機構。

加州奧克蘭一名法官本月裁定,該案將由陪審團審理,預計審訊將於4月開始。

根據馬斯克的法庭文件,他當年向OpenAI注資約3800萬美元,佔該公司早期種子資金的60%,並協助招募員工、聯繫創辦人與重要人士,為項目建立信譽。他辯稱:「就如同初創企業的早期投資者可能會獲得遠超投資額數倍的收益一樣,OpenAI及微軟所獲得的『不當得利』,遠超馬斯克最初的投資。」

文件中提及,馬斯克的貢獻及OpenAI與微軟的收益均由其財務經濟學專家證人C. Paul Wazzan計算。

若陪審團判定OpenAI或微軟須負責,馬斯克可能會要求懲罰性賠償及其他制裁,包括可能的禁令,但文件未具體說明禁令內容。

評論與分析

馬斯克向OpenAI及微軟追討巨額賠償的案子,反映出人工智能產業中投資、技術及商業利益的複雜糾葛。OpenAI自2015年成立以來,迅速成為AI領域的領頭羊,背後有著多方資金及技術支持。馬斯克作為早期投資人及創辦人之一,理應在收益分享上享有一定權利,但OpenAI後來轉型為盈利公司,是否違背了創始初衷,成為爭議焦點。

這場官司不僅涉及巨額金錢,更關乎AI技術發展的倫理與商業模式。OpenAI由非營利轉為營利,是否應承擔向早期支持者返還部分利益的責任,將成為判決關鍵。微軟作為重要戰略投資者及合作夥伴,其角色及責任也被放大審視。

此外,馬斯克本人已經離開OpenAI並創立競爭對手xAI,這場訴訟或帶有個人恩怨與商業競爭的成分。訴訟結果將對整個AI產業資金流動和合作模式產生深遠影響,或促使更多初創企業在轉型盈利時,對早期投資者的利益有更明確的規範。

對香港及全球投資者而言,這件案子提醒我們,科技創新背後的法律糾紛及商業利益分配極為複雜,投資高科技初創企業時須審慎評估相關風險。未來AI產業的發展不僅是技術競賽,更是法律與商業規範的博弈場。這場官司的發展值得持續關注,因它將塑造AI企業如何在資本市場中定位與運作的先例。

以上文章由GPT 所翻譯及撰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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