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法官裁定百時美施貴寶須面對67億美元延遲癌症藥物訴訟
美國紐約曼哈頓地區法官Jesse Furman於12月1日裁定,拒絕百時美施貴寶(Bristol Myers Squibb,簡稱BMY)要求駁回一宗價值67億美元的訴訟。該訴訟指控百時美施貴寶在聯邦批准三款藥物,包括癌症治療藥物Breyanzi的過程中拖延,從而欺騙了前Celgene公司的股東。
雖然法官駁回了部分指控,但允許原告UMB銀行以股東代表身份,繼續追究百時美施貴寶涉嫌違反合約和未善盡誠信義務的部分主張。訴訟源自百時美施貴寶於2019年以803億美元收購Celgene的交易。
根據交易協議,百時美施貴寶承諾若能及時獲得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批准Liso-cel(商品名Breyanzi)、Ozanimod及Ide-cel三款藥物,將向持有「或有價值權益」(CVR)的股東每股額外支付9美元現金。UMB銀行作為信託人,指控百時美施貴寶在申請過程中未盡「勤勉努力」,故意拖延批核時間,且在持有人行使權利前,錯誤地將CVR從紐約證券交易所下市。
Breyanzi於2021年2月5日獲FDA批准治療非霍奇金淋巴瘤,但較原定期限遲了5星期。法官在24頁判決書中指出,UMB具備法律資格提出訴訟,此前他曾於2024年9月駁回過相同訴訟的早期版本。
此外,法官駁回百時美施貴寶聲稱其「不勤勉」行為不構成「違約事件」的辯護,認為是否違反誠信義務,應由陪審團裁定。法官並下令百時美施貴寶需於三星期內正式回應UMB的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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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與分析:
百時美施貴寶這宗涉及67億美元的訴訟,揭示了大型製藥公司在併購過程中與股東利益間的複雜拉鋸。當初透過承諾或有價值權益(CVR)來吸引Celgene股東,理應是雙方合作共贏的安排,然而一旦涉及藥物上市延遲,便衍生出龐大的法律風險。
此案凸顯企業在追求商業利益時,必須嚴格遵守合約約定並保持誠信。百時美施貴寶被指控「慢動作」申請藥物批核,若屬實,不僅損害股東利益,更可能影響患者獲得治療的時效性。此類訴訟案也提醒投資者,在評估醫藥股投資風險時,需密切留意公司合約履行情況及管理層的誠信紀錄。
從法律角度看,法官允許部分指控繼續追訴,顯示法院對企業誠信義務有較高的期待,並強調合約中未明言的善意行為亦具約束力。這對整個製藥行業的合規操作產生警示效應。
對於香港及亞洲投資者而言,該案亦提供了寶貴教訓——跨國企業合併中所涉及的複雜條款與風險,尤其在涉及高價值藥物上市時間時,投資者應謹慎分析相關合約條款及監管進度。
總括而言,這起訴訟不僅是商業糾紛,更反映了現代醫藥產業中企業倫理、股東權益與患者福祉間的微妙平衡。未來此案的發展值得密切關注,或將成為醫藥企業合約履行及股東保護的標竿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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