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推進法案以根據金融法規範加密貨幣
澳洲政府最近推出了一項新法案,旨在將加密平台納入現有的金融服務法律之下,這是基於行業諮詢後的謹慎支持。
助理財政部長丹尼爾·穆利諾(Daniel Mulino)於週三提出了《公司法修正案(數字資產框架)法案2025》,要求加密公司如交易所和保管提供者必須獲得澳洲金融服務牌照(AFSL)。
穆利諾在眾議院表示:“全球範圍內,數字資產正在重塑金融。澳洲必須與時俱進。如果我們能夠做好這一點,就能吸引投資、創造就業,並將我們的金融系統定位為創新的領導者。”
新法案將為客戶持有的加密貨幣提供保障
穆利諾指出,目前公司可以無限制地持有客戶的加密貨幣,卻沒有任何金融法律保障,這使得詐騙和欺詐的風險如FTX事件無法被忽視。他表示:“這項法案針對這些挑戰,通過減少漏洞來確保可比的活動面對可比的義務,並針對數字資產生態系統進行調整。”
目前,僅需向澳洲交易報告和分析中心註冊的加密平台,便能夠進行交易,該中心目前有400家註冊的加密交易所,其中許多已經不活躍。這項立法將專注於持有客戶加密貨幣的公司,而非底層技術本身,穆利諾補充道:“這意味著它可以隨著新形式的代幣化和數字服務的出現而演變。”
加密法案新增兩種牌照類型,免除小型企業
該法案修訂了《公司法》,創建了兩種新的金融產品,即“數字資產平台”和“代幣化保管平台”,這兩者都需要獲得AFSL。該牌照將使這些平台在澳洲證券和投資委員會(ASIC)註冊。目前,只有銷售“金融產品”(如衍生品)的交易所需要註冊。
穆利諾表示,任何“就加密貨幣提供建議、進行交易或為他人安排交易”的行為都將被視為提供金融服務,需獲得牌照。
根據該法案,加密和保管平台必須符合ASIC對交易、結算和持有客戶資產的最低標準,並必須向客戶提供解釋其服務、費用和風險的指南。
穆利諾指出,該法案對“規模小”的公司免除牌照要求,即在12個月內交易量少於1000萬澳元(約650萬美元)的公司,以及那些在其主要非金融活動中“偶然”涉及或提供建議的平台的公司。
該法案規定了一個18個月的牌照寬限期,穆利諾表示,這將為“努力遵守法律的企業”提供緩解。
該法案可能會迅速通過眾議院,因為總理安東尼·阿爾巴尼斯(Anthony Albanese)的中左翼工黨在此擁有94個席位的多數。隨後將進入參議院,工黨可能需要跨黨派和反對派的支持才能通過。
這項立法的推進,顯示了澳洲對加密貨幣行業的重視,也反映出在全球金融體系中,數字資產的影響力日益增強。這樣的規範不僅能夠保護消費者,也能為行業的健康發展提供保障。隨著加密貨幣市場的持續擴張,其他國家是否會跟隨澳洲的腳步,進一步加強對加密貨幣的監管,值得我們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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