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公司因思尔芯案遭立案調查

撤材料也挨板子,中金公司被立案,保荐项目思尔芯欺诈发行

中金公司被立案,因涉嫌思尔芯首次公开發行股票保薦業務未勤勉盡責
科創板IPO企業思爾芯為達發行條件,2020年虛增利潤佔比達118%

財聯社10月11日訊(記者高豔雲)撤否後、證監會查辦的首例欺詐發行案,挨打的“板子”終於落在保薦機構身上。

10月11日,中金公司發佈公告,公司收到證監會立案告知書,因公司涉嫌思爾芯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保薦業務未勤勉盡責,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

中金公司表示,公司將積極配合證監會的相關工作,並嚴格按照監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目前公司的經營情況正常。公司將堅持以投資者為本,不斷強化執業過程的質量管控,把好資本市場“入口”關,夯實“看門人”責任,進一步提升執業質量,更好服務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

申報階段即被發現欺詐發行

作為欺詐發行案當事方,思爾芯先後收到證監會、上交所罰單。

6月11日,上交所對思爾芯開出紀律處分,5年內不接受其發行上市申請文件。

經查,思爾芯在公告的證券發行文件中編造重大虛假內容,其《招股說明書》涉及財務數據存在虛假記載,2020年虛增營收合計1536.72萬元,佔當年度營收的11.55%,虛增利潤總額合計1246.17萬元,佔當年度利潤總額的118.48%。

思爾芯選擇的上市標準中,其中要求最近一年淨利潤為正。上交所認為,思爾芯通過虛構銷售交易、提前確認收入等方式,虛增營業收入、利潤總額,明顯具有主觀故意。

2月9日,證監會發佈罰單,證監會對思爾芯申請科創板首發上市過程中欺詐發行違法行為作出行政處罰。證監會對思爾芯處以400萬元罰款;對時任思爾芯董事長黃學良,時任思爾芯首席執行官Toshio Nakama分別處以300萬元罰款。

2021年8月24日,上交所受理思爾芯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上市申請,保薦機構為中金公司,會計所為立信會計所;2022年7月27日,因思爾芯撤回發行上市申請,上交所決定終止審核。

顯化撤否項目保代個人責任

類似思爾芯撤否後被查,監管正通過各種手段逐步補上這一“漏洞”。

保代責任人的監管方面,近期中證協首次官方集中展示保代撤銷情況。9月23日,中證協官網公佈保薦代表人分類名單A(綜合執業信息)撤否信息,其中,1039名撤否率為100%,499名撤否率為50%。撤否比率為100%的保代中,存在這樣一種情形,即或因一單項目撤否而取到極值比率。

保薦代表人分類名單D(暫停業務類)啟用公示後,共計16名保代在列,涉及的保薦項目包括紫晶存儲、美尚生態景觀、金剛石、樂視網、藍山科技、康美藥業等。

9月20日,中證協完善保代負面評價公示機制,新增名單D將促進保代更加清晰地認識到自己的責任邊界和執業風險,更加盡職盡責地開展工作,有助於加快保代的優勝劣汰,強化自律約束,提升行業整體的執業質量。

強化行業自律

8月,中證協下發通知,要求各保薦機構報送滬深北交易所各板塊實施註冊制以來的具體保薦撤否項目及基本信息,並要求相關機構認真核對投行業務質量評價系統中已報送項目信息的準確性。

中證協正就《投行業務自律監管平台常規數據報送接口》徵求行業意見中,擬推出投行業務自律監管平台。平台建立在在底稿監管系統和質量評價系統基礎之上,呈現內容包括中證協投行業務電子底稿目錄管理、投行業務電子底稿抽查、投行業務開展情況管理、保薦代表人執業行為信息管理和投行類質量評價。其中,涉及監管措施、撤否等信息的負面事項報送,以及投行項目組人員的執業過往都頗為重點。據了解,中證協後續將按照自律監管需求,逐步增加投行業務信息報送的範圍。

5月15日,證監會發佈2023年執法情況綜述,堅持“申報即擔責”。對於涉嫌存在重大違法違規行為的發行人和中介機構、即使撤回發行上市申請,堅持一查到底,杜絕“帶病申報”“病從口入”,從源頭上提高上市公司質量。2023年,查處4起發行人在發行申報階段報送虛假財務數據案件,其中科創板IPO企業思爾芯為達發行條件,2020年虛增利潤佔比達118%,為註冊制下首例在申報階段即被發現查處的欺詐發行案件,公司及相關責任人被處以1650萬元罰款。

2月,受監管委託及2024年券商投行業務質量評價工作需要,中證協正在確認券商投行關於2023年首發及再融資業務執業質量評價的項目範圍。與此同時,相關統計數據還提到了對各保薦機構項目數量及撤否率的統計。

1月,中證協發佈修訂版《證券公司投行業務質量評價辦法》以及以2022年度項目為範疇的投行評級結果,其中撤否率是重要評價指標。

這篇報道揭示了中金公司因保薦思爾芯的首次公開發行而面臨法律行動,這凸顯了保薦機構在資本市場中的重要角色和責任。從思爾芯的案例可以看出,即使在申報階段,欺詐行為也能被發現並受到嚴厲處罰,這無疑對其他企業和保薦機構起到了警示作用。

這讓我想到,香港的保薦機構和中介機構在未來也必須更加謹慎和勤勉,以免重蹈覆轍。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對保薦機構的要求應該更加嚴格,以確保市場的公平和透明。這不僅僅是對投資者負責,也是對市場健康發展的必要保障。

此外,這篇文章中提到的保代責任問題也值得深思。如何有效地監管和評價保代的工作,避免因個人失誤而導致整個項目失敗,是一個需要深入探討的問題。這涉及到行業自律和監管機構的雙重努力,只有雙管齊下,才能真正提升市場的整體質量。

總的來說,這篇報道不僅揭示了一個具體案例,更引發了對行業監管和自律的廣泛思考。未來的市場需要更加透明和公正的環境,這需要所有參與者的共同努力。

以上文章由特價GPT API根據網上資料所翻譯及撰寫,過程中沒有任何人類參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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