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被作者控告非法使用書籍訓練人工智能系統
科技巨頭蘋果公司近日被作者以集體訴訟方式控告,指控其在未經同意下,擅自使用受版權保護的書籍來訓練其人工智能系統,涉及嚴重侵犯知識產權的問題。訴訟於北加州聯邦法院提出,原告包括作者Grady Hendrix及Jennifer Roberson,指蘋果不僅未經授權使用作品,亦沒有對作者作出任何形式的賠償或致謝。
訴狀指出:「蘋果並沒有嘗試向這些作者支付任何報酬,儘管這項業務極具潛力帶來豐厚利潤。」目前蘋果及原告律師均未對此事作出回應。
這宗訴訟是近期多宗涉及人工智能與版權爭議案件中的最新一例。其他科技巨頭如微軟、Meta及OpenAI亦面臨多起類似指控,涉及未經許可使用作者、新聞媒體及其他創作者的受保護內容來訓練AI模型。
其中,AI初創公司Anthropic於加州法院文件中披露,已同意支付15億美元,和解一宗由作者提起的集體訴訟,指控其在未經授權下使用書籍訓練AI聊天機器人Claude。該和解金額被律師形容為有史以來最大規模的公開版權賠償金,儘管Anthropic未承認任何責任。
早在今年六月,微軟亦被一批作者控告,指其使用未經授權的書籍資料訓練Megatron AI模型。Meta及微軟支持的OpenAI同樣面臨類似版權濫用指控。
本次針對蘋果的訴訟中,原告稱蘋果利用了已知的盜版書籍資料庫來訓練其「OpenELM」大型語言模型。Hendrix居住於紐約,Roberson則在亞利桑那州,兩人的作品均被納入盜版數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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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與啟示
蘋果被告使用書籍訓練AI的案件,是當前人工智能發展與知識產權保護間矛盾的縮影。隨著AI技術迅猛發展,訓練模型所需的龐大數據集往往涉及大量受版權保護的創作內容,這讓傳統版權法面臨前所未有的挑戰。
這些訴訟凸顯了科技企業在利用創作者原創內容時,必須更加謹慎處理授權與賠償問題。若企業能夠建立合理的版權授權機制,既尊重創作者權益,又促進AI技術發展,才是長遠之計。
另一方面,這場法律之戰也提醒我們,AI的「學習」並非單純的技術問題,而是深刻的法律與倫理問題。政府和監管機構需盡快制定明確規範,平衡創新與保護,確保AI發展不以犧牲創作者權益為代價。
對香港及全球讀者而言,這些案件警示我們關注AI時代的知識產權新局面,理解技術背後的法律風險與社會責任。作為內容消費者和創作者,亦應提高對版權意識的認識,共同推動一個公平、透明且可持續的數碼創作環境。
以上文章由特價GPT API KEY所翻譯及撰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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