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斯克靠德州新法例獲得高達1萬億美元巨額薪酬
德拉瓦州前任法官曾批評特斯拉(Tesla)CEO埃隆·馬斯克(Elon Musk)2018年的560億美元薪酬方案「難以理解」且對股東不公平,促使特斯拉去年將公司重新註冊到德州。德州新設的企業友好法例,令馬斯克今次的薪酬方案規模大幅提升,達到天文數字的1萬億美元,成為全球最富有的人士之一。
德州公司法明顯放寬對高管薪酬的監管,讓特斯拉能夠設計出比德拉瓦更為慷慨的薪酬方案。與2018年方案不同的是,馬斯克今次可行使他約13.5%的投票權,極大提高該方案獲得股東大會通過的機會。去年,特斯拉的股東已經嘗試通過投票「追認」2018年的薪酬方案,雖然最終法院判決不受此影響,但今次馬斯克持股數量足以左右投票結果。
此外,德州法律對挑戰董事會獨立性的規限更嚴,令股東更難以質疑制定薪酬方案的董事會成員的獨立性。去年特斯拉在從德拉瓦遷移至德州時,曾向股東保證兩地法律「基本等同」,不會削弱股東的訴訟權利。然而,今年5月德州通過新法,要求股東必須持有至少3%的公司股份才能發起訴訟。特斯拉迅速採用此規定,馬斯克是唯一一個符合條件的個人股東,其他如先鋒集團(Vanguard)、貝萊德(BlackRock)和道富銀行(State Street)等大型機構投資者雖符合條件,但屬於被動持股者。
相比之下,德拉瓦州並無類似持股門檻,任何持有少量股份的投資者均可發起訴訟,令公司董事會經常面對來自專業律師事務所的訴訟挑戰。這種情況令企業高管薪酬方案更容易被法院審查和推翻。
紐約州審計長在特斯拉最新的股東提案中批評德州的「3%門檻」是對股東權益的欺騙,呼籲股東在即將召開的年度大會上撤銷該規定,並將同時就馬斯克的薪酬方案進行表決。
科羅拉多大學法學教授安·利普頓(Ann Lipton)指出,如果股東不滿意馬斯克的薪酬方案,最簡單的辦法就是「賣出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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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與啟示
這宗事件充分反映了美國不同州份對企業管治和股東權益的法律環境差異如何影響企業決策及高管薪酬安排。德州的新法例明顯傾向保護企業高層,限制股東的訴訟權利,令像馬斯克這類掌握大量股份且具影響力的高管得以輕鬆推行高額薪酬方案,甚至達到驚人的1萬億美元規模。
對香港及其他司法管轄區來說,這提醒我們企業管治的法律框架設定,尤其是股東訴訟權利的保障,是維持市場公平與透明的關鍵。若監管過於寬鬆,可能令少數大股東或高管操控局面,犧牲中小股東的利益,破壞資本市場的信任基礎。
此外,馬斯克利用持股投票權影響薪酬方案的情況亦值得關注。這種「自我審判」的局面,容易產生利益衝突,對公司治理構成挑戰。香港市場亦需警惕類似情況,強化董事會獨立性及股東投票機制的公正性。
總括而言,這宗案例不僅是馬斯克個人財富的驚人增長,更是一場關於企業法規、股東權利與高管薪酬的深刻示範。對投資者而言,了解不同法域的公司法差異,將成為評估企業風險與治理質素的重要一環。
以上文章由特價GPT API KEY所翻譯及撰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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