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最高法院駁回針對Nvidia的證券欺詐訴訟案件
華盛頓(路透社)— 美國最高法院在週三對一宗涉及證券欺詐的訴訟作出裁決,未決定是否允許股東繼續對人工智能晶片製造商Nvidia(納斯達克:NVDA)提起訴訟,指控其誤導投資者有關其銷售中有多少依賴波動性加密貨幣市場的情況。
該案件的法官們在11月13日聽取了相關論辯,並駁回了Nvidia對下級法院裁決的上訴,該裁決允許由瑞典斯德哥爾摩的投資管理公司E. Ohman J:or Fonder AB主導的2018年集體訴訟繼續進行。
最高法院選擇不解決根本的法律爭議,認為該案件不應被批准,其行動保持了下級法院的決定。最高法院的駁回以一項簡短的命令形式發出,並未提供任何解釋。
在聽證期間,一些法官對介入該案件表示保留。他們質疑是否存在明確的法律問題需要他們裁決,而不是僅僅是事實爭議,並表示由於案件的技術複雜性,他們並不在最佳位置解決此案。
該案件的關鍵在於原告是否滿足1995年《私人證券訴訟改革法案》設立的更高法律標準,以便提起私人證券欺詐訴訟,該法案旨在篩選掉無意義的訴訟。
原告指控Nvidia及其首席執行官黃仁勳違反1934年的《證券交易法》,聲稱在2017年和2018年發表的聲明中,虛假地淡化了Nvidia的收入增長有多少來自加密貨幣相關購買。
自2017年以來,隨著某些加密貨幣價格上漲,Nvidia的晶片在加密貨幣挖礦中變得越來越受歡迎,這是一種為了確保比特幣和以太坊等加密貨幣而執行複雜數學運算的過程。
到2018年底,隨著加密貨幣的盈利能力下降,Nvidia的收入未達預期,導致其股價在該年11月初下跌。
原告指控Nvidia及其高層隱瞞了加密貨幣挖礦對其業務的影響。該訴訟要求未具體說明的金額賠償,部分是為了追回投資者持有的Nvidia股票的損失。
Nvidia在2022年同意支付550萬美元給美國當局,以解決未能正確披露加密貨幣挖礦對其遊戲業務影響的指控,但並未承認或否認聯邦監管機構的調查結果。
一名聯邦法官駁回了該訴訟,但位於舊金山的第九巡迴上訴法院隨後恢復了該案件。第九巡迴法院認為,原告充分指控黃仁勳發表了“虛假或誤導性陳述,並且是故意或魯莽地”這樣做,允許他們的案件繼續進行。
Nvidia向最高法院辯稱,原告未能充分證明有爭議的公司聲明是虛假的,或者該公司故意或魯莽地誤導投資者,這是法律要求的。
原告則反駁,稱其訴訟包含足夠強有力的指控——來自前員工、市場分析和專家意見,以支持其案件以存活Nvidia的駁回請求並進入訴訟的發現階段。
拜登總統的政府在此案中支持股東。
Nvidia的這宗爭議是11月提交給最高法院的兩宗案件之一,涉及私人訴訟人是否有權追究公司對於指控的證券欺詐責任。另一宗涉及Meta的Facebook(納斯達克:META),在11月6日辯論,並在11月22日被法官同樣駁回。
這宗案件的結果不僅影響Nvidia的未來運營,也可能對整個科技行業的投資者信心造成影響。隨著加密貨幣市場的波動,企業是否能夠透明地披露其業務與加密貨幣的關聯,將成為監管機構和投資者密切關注的焦點。這一情況凸顯了在快速變化的市場環境中,企業治理和透明度的重要性,特別是在新興技術和市場的交匯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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