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ta的扎克伯格不對社交媒體對兒童造成的傷害承擔責任
(路透社)- 一名聯邦法官表示,Meta Platforms(納斯達克股票代碼:META)首席執行官馬克·扎克伯格在25起指控其公司使兒童上癮於社交媒體的訴訟中不承擔個人責任。加利福尼亞州奧克蘭的美國地區法官伊冯娜·岡薇茲·羅傑斯(Yvonne Gonzalez Rogers)於週四駁回了指控,認為扎克伯格指導Meta隱瞞使用Facebook和Instagram對兒童造成的嚴重心理健康風險的努力。原告稱扎克伯格是所謂隱瞞行為的「指導精神」,並表示他忽視了內部對這些風險的多次警告,並公開淡化了這些風險。
然而,法官認為缺乏具體證據來證明扎克伯格的錯誤行為,並表示「對企業活動的控制本身不足以建立責任」。她的裁決不影響針對Meta本身的相關索賠。
原告根據美國13個州的法律提出了訴訟,包括亞利桑那州、科羅拉多州、康涅狄格州、喬治亞州、馬里蘭州、紐約州、北卡羅來納州、俄亥俄州、賓夕法尼亞州、南卡羅來納州、德克薩斯州、維吉尼亞州和威斯康星州。
代表原告的Motley Rice律師事務所的合夥人普雷文·沃倫(Previn Warren)表示,他的客戶將繼續收集證據,以揭示「大型科技公司如何明知故犯地將利潤置於兒童安全之上」。
這25起訴訟是數百起由兒童、他們的家庭和學區針對Meta、Alphabet(納斯達克股票代碼:GOOGL)的Google、ByteDance的TikTok和Snap的Snapchat提出的,旨在追討社交媒體成癮造成的損害賠償。
數十位美國州檢察總長正在對Meta提起類似案件,將其社交媒體平台與焦慮、抑鬱、失眠以及對教育和日常生活的干擾聯繫起來。
該案件是「社交媒體青少年成癮/人身傷害產品責任訴訟」(In re Social Media Adolescent Addiction/Personal Injury Products Liability Litigation),美國加州北區地區法院,案號22-md-03047。
這一裁決引發了關於企業責任的廣泛討論。法官的裁決表明,個人控制企業活動並不足以承擔法律責任,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當前企業治理中的一個重要問題,即高層管理者在決策過程中的責任界限。這也引起了人們對於社交媒體平台如何應對其產品對使用者心理健康影響的關注。這場訴訟的結果可能會對網絡社交平台未來的運營模式和法律責任產生深遠影響,尤其是在面對越來越多的法律挑戰和社會壓力的背景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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