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萊克莉芙利勝訴 賠償訴訟被駁回!




美國法官駁回賈斯汀·巴爾多尼對布蕾克·萊弗莉4億美元誹謗訴訟

紐約消息 — 美國曼哈頓聯邦地區法官路易斯·利曼周一駁回了演員賈斯汀·巴爾多尼針對女星布蕾克·萊弗莉提出的4億美元誹謗訴訟。萊弗莉曾指控巴爾多尼在拍攝2024年電影《It Ends with Us》期間對她進行性騷擾。

利曼法官在一份長達132頁的判決書中指出,萊弗莉向加州一個州政府機構提出的關於巴爾多尼騷擾指控屬於特權信息,因此受到法律保護,不構成誹謗。巴爾多尼及其工作室Wayfarer Studios的誹謗指控因此被駁回。

此外,利曼法官同時駁回了巴爾多尼針對《紐約時報》2.5億美元的相關訴訟,該報於2024年12月21日發表了一篇題為「‘我們可以埋葬任何人’:好萊塢抹黑機器內幕」的報道。法官表示,巴爾多尼仍可嘗試針對萊弗莉提出更聚焦於合約問題的較小範圍訴訟。

巴爾多尼的律師團隊暫未回應置評請求。萊弗莉的律師團隊則在聯合聲明中表示:「今日判決是布蕾克·萊弗莉的全面勝利和完全平反。我們從一開始就說過,這4億美元的訴訟根本是場騙局。」

萊弗莉本人仍在追究巴爾多尼對她的騷擾訴訟,尋求未公開的三倍賠償及懲罰性賠償,案件預計於2026年3月在利曼法官面前開庭審理。

《紐約時報》發言人查理·斯塔特蘭德表示:「我們的記者仔細且公正地報導了一則具有公共重要性的新聞,法院認可法律旨在保護這類新聞自由。」

萊弗莉指控報復行為

這場糾紛於去年12月公開爆發,當時萊弗莉向加州民權部門投訴巴爾多尼,隨後提起訴訟。作為回應,巴爾多尼反訴指控萊弗莉、其丈夫兼演員萊恩·雷諾士、萊弗莉的公關萊斯利·斯隆、《紐約時報》及其他人合謀抹黑他。

巴爾多尼稱,萊弗莉試圖實際上劫持他執導、主題涉及家庭暴力的電影《It Ends with Us》,並在她「災難性」的宣傳策略引發網絡反彈後,將責任推給他。

萊弗莉則形容巴爾多尼的訴訟是「報復性」的,企圖利用聯邦法院進行「陰險的抹黑與摧毀」行動,以報復她的揭露。

《紐約時報》則表示,新聞採訪不應受到懲罰,報導中稱巴爾多尼發起「抹黑行動」是受法律保護的觀點言論。

法官認為誹謗指控缺乏可信依據

利曼法官在裁決中指出,巴爾多尼最高只能證明萊弗莉向加州民權部門提交了受法律保護的投訴,而其丈夫和公關只是基於他們認為真實的事實對巴爾多尼的性騷擾行為發表言論。

「Wayfarer方面所提出的指控,稱萊弗莉、雷諾士及斯隆合謀散布明知虛假的言論來誹謗Wayfarer,缺乏事實支持,無法推導出合理推論。」法官寫道。

利曼還表示,即使Wayfarer方面策劃了負面宣傳計劃但未付諸實施,《紐約時報》也不會知情。

「言論自由需要空間,出版商必須被允許發表其善意相信的報導。」利曼寫道。

《It Ends with Us》雖然評價褒貶不一,但全球票房超過3.51億美元。

編輯評論:

這宗訴訟案反映了娛樂圈內部權力和聲譽之間的複雜鬥爭,亦揭示了法律在保護言論自由與維護個人名譽之間的微妙平衡。利曼法官的判決強調了向政府機構舉報性騷擾行為的法律保護,這對鼓勵受害者挺身而出具有積極意義。另一方面,巴爾多尼試圖通過高額誹謗訴訟反擊,顯示在名人間的爭端中,法律常被用作權力角力的工具。

對香港讀者而言,這案子提供了反思媒體報導與名人私隱界限的機會。媒體在揭露真相與保護當事人權益間需要謹慎拿捏。此案也提醒我們,即使在資訊爆炸的時代,法律對於言論自由的保障仍然至關重要,但濫用訴訟作為報復手段則可能被法律嚴厲制止。

未來值得關注的是萊弗莉對巴爾多尼的性騷擾訴訟如何發展,以及此類案件如何影響好萊塢乃至全球娛樂產業對性騷擾問題的態度和處理方式。

以上文章由特價GPT API KEY所翻譯及撰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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