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萊克李芙莉反擊成功!400億誹謗官司全面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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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法官駁回賈斯汀·巴爾多尼對布蕾克·萊弗利4億美元誹謗訴訟

紐約消息——美國曼哈頓地方法官路易斯·利曼週一駁回了演員賈斯汀·巴爾多尼(Justin Baldoni)對女演員布蕾克·萊弗利(Blake Lively)提出的4億美元誹謗訴訟。萊弗利曾指控巴爾多尼在拍攝2024年電影《It Ends With Us》期間對她進行性騷擾。

利曼法官認為萊弗利向加州一個州級機構提出的關於巴爾多尼涉嫌騷擾的申訴屬於法律保護範圍內,因此巴爾多尼及其公司Wayfarer Studios的誹謗指控不成立。

這份長達132頁的判決書中,利曼還駁回了巴爾多尼針對《紐約時報》提出的2.5億美元相關誹謗訴訟。法官指出,巴爾多尼可以嘗試提交一份範圍更窄、聚焦於合約問題的訴訟。

巴爾多尼的律師暫未回應置評請求。

萊弗利的律師麥可·戈特利布(Michael Gottlieb)和埃斯拉·哈德森(Esra Hudson)聯合聲明表示:「今日判決是布蕾克·萊弗利的全面勝利和完全平反。正如我們從一開始所說,這4億美元的訴訟根本就是一場騙局。」

《紐約時報》方面暫未回應。

巴爾多尼的訴訟是對萊弗利在曼哈頓聯邦法院提起的性騷擾訴訟的反擊。萊弗利仍在原告方,尋求未具體說明的三倍賠償及懲罰性賠償,預計2026年3月開庭審理。

萊弗利指控巴爾多尼報復行為

這場爭端最初公開於去年12月,當時萊弗利向加州民權部門(CRD)提交了關於巴爾多尼的投訴,隨後提起訴訟。

巴爾多尼則反訴萊弗利、她的丈夫兼演員萊恩·雷諾斯(Ryan Reynolds)、萊弗利的公關萊斯利·斯隆(Leslie Sloane)、《紐約時報》等人,指控他們企圖抹黑他。

巴爾多尼稱,萊弗利試圖「劫持」他執導的電影《It Ends With Us》,該片主題涉及家庭暴力,並在她「災難性」的宣傳策略引發網絡反彈後,將責任推給他。

他對《紐約時報》的訴訟集中於該報2024年12月21日刊登的文章《‘我們可以埋葬任何人’:好萊塢抹黑機器內幕》。

萊弗利則稱巴爾多尼的訴訟是「報復性」的,試圖利用聯邦法院作為武器,發動「陰險的運動」來壓制和摧毀她發聲的權利。

《紐約時報》則表示,他們不應因新聞採訪而受到懲罰,且文章中稱巴爾多尼發起「抹黑運動」是受法律保護的評論意見。

法官認為誹謗指控缺乏說服力

利曼法官在判決中指出,巴爾多尼最多指控萊弗利將受保護的CRD投訴內容透露給《紐約時報》,而萊弗利的丈夫與公關則發表了他們認為屬實的關於巴爾多尼性騷擾的言論。

法官寫道:「Wayfarer方面單純指控萊弗利、雷諾斯和斯隆合謀發表明知虛假的言論誹謗Wayfarer,這種結論性指控無法替代有力的事實證據來支持合理推斷此事發生。」

利曼還表示,即使Wayfarer方面為負面宣傳鋪路,但從未真正啟動該計劃,《紐約時報》也不會知情。

「言論自由需要呼吸空間,出版商必須被允許發布其善意相信的報導內容。」法官如是說。

《It Ends With Us》獲得褒貶不一的評價,但根據Box Office Mojo,全球票房超過3.51億美元。

編者評論:

這宗案件反映了名人間因私生活及職業爭議而引發的複雜法律糾紛,尤其涉及性騷擾指控與誹謗控訴的交織。法官的判決強調了法律對言論自由和保護舉報權利的尊重,表明在缺乏具體事實支持的情況下,誹謗指控難以成立。這對於公眾人物而言,是一個提醒:面對敏感指控時,法律程序須嚴謹,避免以訴訟作為報復工具。

此外,這場爭端也反映出娛樂產業中權力與形象管理的微妙關係。巴爾多尼試圖通過誹謗訴訟反擊,卻被法庭認定為「騙局」,顯示在當今社會,公眾和法律對於性騷擾等問題的態度日益嚴肅,且保護受害者發聲的權利成為核心。

未來,這類案件的發展值得關注,特別是如何在保護言論自由與維護個人名譽間取得平衡。對香港讀者來說,這也提醒我們在面對名人爭議時,應保持理性判斷,並了解法律在保障社會公義上的角色。

以上文章由特價GPT API KEY所翻譯及撰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