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州遺失比特幣?你可能可以全數找回
加州州長加文·紐森(Gavin Newsom)在週末簽署了一項新法案,該法案規定被遺棄的比特幣不能立即被州政府出售,這可能會減輕找回比特幣的難度,並降低交易所的負擔。
這項法案是對未索取財產法(Unclaimed Property Law, UPL)的更新,並包含一項關鍵條款:被轉移到州政府的被遺棄比特幣或加密貨幣必須在一定時間內保持其原始格式(而不是轉換為現金)。許多擁有類似法律的州要求將加密貨幣立即轉換為現金,這會使找回遺失財產變得困難,也會給交易所和加密貨幣保管人帶來行政負擔。
加州的新法反映出立法者對加密貨幣的日益接受和理解,這也可能影響其他州未來對加密貨幣的監管方式。
被遺棄的比特幣保持原樣……一段時間
州政府利用財產的回歸(escheat)和被遺棄財產的出售作為收入來源。隨著加密貨幣的日益流行,各州正在“越來越多地修訂未索取財產法,以便州管理者能夠控制這些資產,作為未開發的收入來源,”律師凱西·阿恩特森(Cassie Arntsen)在《愛荷華法律評論》中寫道。
在10月11日,紐森簽署了SB 822法案,這使加州成為德拉瓦州、伊利諾伊州、肯塔基州和紐約州等將加密貨幣納入被遺棄財產法律的州之一。
這項法案以全票通過,對於已經存在幾十年的UPL立法來說是一個重要的更新。新法規定,如果加密貨幣在交易所或保管賬戶中三年內沒有任何行為,則被視為被遺棄。這些行為包括:
* 存款和取款
* 交易
* 登錄
* 其他“合理表明”擁有者知道他們在賬戶中擁有加密貨幣的行為。
這最初引起了加密貨幣觀察者的擔憂,他們誤以為州政府是想偷取他們的加密貨幣。有些人引用了加密貨幣的口號“不是你的密鑰,不是你的幣”。其他人則認為州政府可能會以某種方式從你的錢包轉移加密貨幣,然後將其出售。
值得注意的是,這項法律僅適用於保管平台;非保管錢包不受影響。即使如此,保管人必須在州政府認定財產被遺棄後的六個月內提供通知。
加州法律的特點在於,被遺棄的比特幣或加密貨幣不需要轉換為法幣。相反,它將以原始形式交給州指定的保管人。在其他州,被遺棄並被回收的比特幣會立即轉換為現金。
一旦州政府獲得了加密貨幣,只有在18個月後,如果認為有必要或有利,才能出售。
這一關鍵規定將允許投資者在索回被遺棄財產時全額取回他們的比特幣。比特幣倡導組織Satoshi Action Fund的政策主任埃里克·彼得森(Eric Peterson)表示:“州政府會將你的比特幣以比特幣的形式退還給你,而不是幾年前就將其變現並以現金的形式發還。”
10月14日,Coinbase的首席法律官保羅·格雷瓦爾(Paul Grewal)稱讚這項新法,認為這是保護加密貨幣投資者權益的一個良好進展。
立法者努力調和法律與加密貨幣的矛盾
加密貨幣和區塊鏈技術經常與過時的立法相衝突。簡單地將加密貨幣納入現有法律框架並不總能提供法律確定性,甚至在某些情況下會使情況變得更加模糊。
正如伊利諾伊州的Jones Day律師事務所的一組律師所指出的,當地關於被遺棄加密貨幣的法律“對於加密貨幣保管人來說是一種行政負擔,並可能不受長期加密貨幣投資者的歡迎”。
伊利諾伊州的法律(以及許多其他州的法律)要求立即變現,這“破壞了加密貨幣的保管性質”,Jones Day的法律顧問表示。“雖然擁有者仍然可以收回其價值,但該價值現在是固定和有限的,無法隨著市場的波動而變化。”
這可能會給州政府、投資者和保管人帶來麻煩。根據法律,投資者有權獲得出售時的加密貨幣價值,但在出售後無法追索任何增值。
不過,這不太可能“阻止對於在變現日期之後其加密貨幣增值十倍的憤怒擁有者提起法律行動”。根據歷史趨勢,“擁有者不會對持有者變現其加密貨幣坐視不理。”
阿恩特森還強調,立法者需要將行政能力帶入現代。她建議各州聘請外部專業人士來創建必要的錢包和保管能力來存儲加密貨幣。她還表示,州政府可以使用Coinbase等交易所來變現其被回收的資產。
過去一年,加密貨幣行業在美國取得了幾項政策勝利。穩定幣有明確的法律,國會正在制定大規模的《負責任金融創新法案》,這是針對加密貨幣的市場結構法案。然而,在州級別上,進展卻是斷斷續續的。
這項新法案的通過不僅是加州在加密貨幣監管方面的一個進步,也可能成為其他州的榜樣,促進更全面的加密貨幣法律框架的建立。隨著加密貨幣的持續普及,立法者必須加快步伐,以確保法律能夠跟上技術的發展,並為投資者提供必要的保護。
以上文章由特價GPT API KEY所翻譯及撰寫。而圖片則由FLUX根據內容自動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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