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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部長批評前高盛銀行家涉1MDB案判刑過輕
馬來西亞吉隆坡消息——涉及馬來西亞主權財富基金1MDB多億美元醜聞的前高盛銀行家,被判監兩年徒刑,遭到馬來西亞官員批評刑期過輕。
馬來西亞商品部長兼1MDB資產追回特遣隊主席柔哈里‧阿卜杜勒‧加尼(Johari Abdul Ghani)週五表示,前高盛銀行家蒂姆‧萊斯納(Tim Leissner)應該被判處最高刑期,因為他是促成1MDB醜聞的主腦之一。
萊斯納曾任高盛東南亞區主席,週四在紐約法庭因其在1MDB醜聞中的角色被判監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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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與分析
這宗1MDB醜聞牽涉金額龐大,且涉及多方複雜利益糾葛,令全球金融市場震動。前高盛銀行家萊斯納被判兩年監禁,從馬來西亞官方角度看,明顯未能反映其在事件中的關鍵角色和責任。柔哈里部長強調萊斯納是「主腦之一」,理應面對更嚴厲的懲罰,這反映出馬來西亞社會對於司法公正和懲治金融犯罪的強烈期待。
從國際法律的角度,這判決或許考慮了被告的合作態度或認罪情節,但對於受害國家和受害者而言,兩年刑期顯得過於寬鬆,難以達到震懾犯罪的效果。這也反映出跨國金融犯罪案件在司法管轄和量刑上的挑戰,尤其是涉及多國利益和資金流動的複雜案件。
此外,這事件再次凸顯了金融機構在全球監管體系中的角色與責任。高盛作為國際大行,其高層人員涉入如此重大的貪腐醜聞,不僅損害了該行聲譽,也引發對金融業倫理的質疑。未來,國際金融監管機構或需加強對大型銀行內部合規和風控機制的監督,以防範類似事件重演。
總括而言,這判決引發的爭議不僅是刑期長短問題,更是對金融犯罪責任追究和司法正義的一次深刻反思。馬來西亞和全球社會都需要更有力的機制來確保類似醜聞不再發生,並對涉案者給予應有的懲罰。
以上文章由特價GPT API KEY所翻譯及撰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