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羅里達州收窄2026年比特幣儲備提案範圍
佛羅里達州立法機關正推動一項提案,允許州政府建立戰略性加密貨幣儲備,但將原先較廣泛的計劃收窄至只限持有比特幣。這項名為參議院法案(SB)1038的提案,由共和黨參議員Joe Gruters於去年12月30日提交,目前已被轉交至農業、環境及一般政府撥款委員會審議,需通過聽證和投票後才能送交參議院大會討論。
根據法案內容,佛羅里達戰略加密貨幣儲備將由州財務主管(CFO)管理,允許該辦公室購買、持有、管理及變現加密貨幣,管理標準將類似於公共信託資產的規範。雖然法案沒有明確點名比特幣,但規定只有過去兩年平均市值達5000億美元以上的加密貨幣才符合購買資格,而目前只有比特幣符合這一標準。
參議院主導,與早期提案明顯不同
這份新提案明顯與佛羅里達早前嘗試授權州政府投資加密貨幣的計劃有所不同。2025年10月17日,共和黨眾議員Webster Barnaby提出的眾議院法案(HB)183,曾試圖允許州政府及部分公共機構將最多10%的資金投資於包括比特幣、加密貨幣交易所交易產品(ETP)、加密證券、非同質化代幣(NFT)及其他區塊鏈產品在內的多種數字資產。
HB 183是先前被撤回的HB 487的修訂版,後者因未能通過眾議院運作小組委員會而退出。儘管Barnaby的修訂版加強了保管、文件和受託責任標準,但其涵蓋範圍過廣,且可能涉及養老金和信託基金的投資,引起立法者反對。
相比之下,SB 1038完全排除養老金和退休基金的參與,並將監督權直接交由州財務主管負責,設立獨立的儲備結構。其市值門檻規定與新罕布什爾州和德克薩斯州2025年通過的較為嚴格的比特幣儲備框架相似。
立法程序下一步
SB 1038的實施依賴於配套法案的通過,該配套法案將建立儲備所需的信託基金機制,兩者必須在同一立法會期內通過才能生效。眾議院也已提交配套法案HB 1039,顯示參眾兩院對此議題有協調支持。
若法案順利推進,州財務主管將被要求從2026年12月起定期向立法領導層提交報告,詳述儲備的持有資產、價值及管理情況。最終能否通過,將取決於立法者是否認為這種聚焦比特幣的較窄架構,與早前未能獲得支持的廣泛投資計劃有足夠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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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與啟示
佛羅里達州這次將加密貨幣儲備提案範圍收窄至僅限比特幣,反映出立法者在面對新興資產類別時的謹慎態度。早期提案涵蓋多種數字資產,包括NFT和加密證券,雖然展現了開放創新的姿態,但也帶來了監管複雜性和風險管理的難題,尤其是涉及公共養老金等敏感資金來源。
此次收窄範圍,既是對市場成熟度的認可,也是一種風險控管策略。比特幣作為市值最大、最具流動性和市場認可度的加密貨幣,成為州政府願意涉足的首選。這種策略或能為其他州提供借鑒,促使更多政府機構在加密貨幣投資上採取漸進式、保守的路線。
然而,這也引發一個值得深思的問題:政府在投資新興資產時,是否應該過於保守,以致錯失潛在的多元化和收益機會?隨著加密市場持續演變,未來可能需要更靈活且有前瞻性的政策設計,平衡創新與風險,才能真正發揮數字資產的潛力。
總體而言,佛羅里達的這一動向標誌著美國地方政府在加密貨幣政策上的逐步成熟,從激進嘗試走向理性實踐,值得業界和政策制定者密切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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