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法官稱加密貨幣為商品,合法擁有
上海市松江區人民法院的法官孫潔在法院的微信公眾賬號上發表了一篇文章,討論在中國發行虛擬貨幣的合法性。雖然她是在評論一起2017年的商業糾紛,但她的觀點揭示了加密貨幣在中國模糊的法律地位。
具備財產屬性的虛擬商品
一家農業發展公司與一家投資管理公司簽署了一份“區塊鏈孵化協議”,以製作白皮書作為發行加密貨幣的依據,並支付了30萬元(當時約合44,400美元)的服務費。
一年後,該公司並未產出任何代幣,投資公司表示農業公司需先開發應用程式,才能發行代幣。最終,農業公司選擇起訴要求退回已支付的款項。
法院裁定,兩家公司之間的協議涉及非法活動,雙方都有責任。法院命令投資公司退還25萬元。
中國的加密貨幣禁令有多嚴格?
孫潔法官指出,虛擬貨幣並不具備法定貨幣的地位,而是一種具有“財產屬性”的虛擬商品。她表示:
“雖然個人持有虛擬貨幣並不違法,但商業實體不得參與虛擬貨幣投資交易,甚至無法自行發行代幣。”
法官接著對加密貨幣的潛在危害發出長篇警告,例如:
“像比特幣這樣的虛擬貨幣交易投機活動,不僅會擾亂經濟和金融秩序,還可能成為非法和犯罪活動的支付和結算工具,滋生洗錢、非法集資、詐騙、金字塔計劃等各類非法和犯罪行為。”
她總結說,個人和企業“盲目參與虛擬貨幣交易”可能無法獲得全面的法律保護。文章引用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53條,作為本案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國在2017年下令關閉虛擬貨幣交易所。2021年,中國人民銀行和10個政府機構聯手加強對虛擬貨幣交易的管控。然而,擁有加密貨幣從未被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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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突顯了中國對加密貨幣的複雜態度,雖然擁有虛擬貨幣是合法的,但其商業活動卻受到嚴格限制。這反映出中國政府對金融風險的高度警惕,尤其是在加密貨幣可能引發洗錢及其他非法活動的背景下。對於投資者來說,這是一個提醒,讓他們在參與加密貨幣市場時必須謹慎行事,並充分了解當地法律的限制。未來,隨著全球對加密貨幣法律框架的逐步完善,中國的政策是否會隨之調整,值得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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