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的關稅備案計劃
2025年5月28日,美國國際貿易法院(CIT)裁定總統使用國際經濟緊急權力法(IEEPA)徵收關稅的做法無效。 這包括對加拿大、中國和墨西哥徵收的關稅,以應對美國邊境的芬太尼危機,以及2025年4月2日對幾乎所有國外進口商品徵收的對等關稅。政府立即對這一裁決向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CAFC)提出上訴。
即使原告最終獲勝,也不太可能影響特朗普總統利用關稅作為創造收入、增強國家安全和施加政治權力的機制。白宮副發言人庫什·德賽(Kush Desai)對福克斯新聞表示:「特朗普總統承諾將美國放在首位,政府致力於利用一切行政權力來解決危機並恢復美國的偉大。」
雖然該裁決承認了憲法對總統在IEEPA下的權力的限制,但並未完全否定他徵收關稅的權力。例如,特朗普總統有權根據1962年貿易擴張法第232節徵收某些關稅,如果商务部長認定某種「商品以威脅損害國家安全的方式大量進口到美國」。鋼鐵、鋁、汽車和汽車零部件都是以第232節國家安全理由徵收關稅的。此外,幾項正在進行的第232節調查可能會導致新的關稅增加,包括銅、木材和木製品、半導體、關鍵礦物、藥品和藥物成分、卡車以及商用飛機和噴氣發動機。 因此,這些調查和可能未來以美國國家安全名義徵收的關稅不受法院裁決的影響。
此外,特朗普總統可以根據1974年貿易法第122節,以「基本國際支付問題」為由徵收新關稅,包括大幅貿易赤字。在此授權下,總統可以徵收最高15%的關稅,有效期最長150天。150天后,國會需要批准。如果總統決定採取這條路徑,第122節可能會取代目前針對不公平和不平衡貿易的10%對等關稅。
1974年貿易法第301節也賦予總統對違反美國貿易協議或採取「不公正」或「不合理」且對美國商業造成負擔的行為的外國徵收關稅的權力。第一屆特朗普政府利用這一工具對四批價值超過3600億美元的中國產品徵收7.5%至25%的關稅。 其中一些關稅後來被拜登政府和第二屆特朗普政府提高。
1980年關稅法第338節是總統的另一種潛在途徑。儘管從未有任何總統實施過,但第338節允許特朗普對貿易做法歧視美國的國家徵收高達50%的關稅。
利用關稅實現國際政策的計劃仍然在進行中,特朗普政府有許多不同的途徑可以追求。 儘管CIT作出了裁決,但企業仍應考慮採取積極措施,盡量減少關稅對供應鏈的影響,供應鏈很容易受到全球貿易變化的干擾。 這些措施可能包括審查協調關稅表(HTS)下的關稅分類,多元化供應鏈以減少對單一市場的依賴,以及諮詢專業人士以確保遵守新的貿易法規。
Braumiller Law Group PLLC將繼續為您更新此案件的任何新進展。
作為一名專業記者和編輯,我認為這篇文章揭示了美國政府在國際貿易政策上的複雜性和爭議。美國政府利用關稅作為達成國際政策目標的工具,引起了國內外的爭議。雖然CIT的裁決限制了總統在IEEPA下的權力,但並未完全否定他徵收關稅的權力。企業和政府需要密切關注這一案件的發展,以了解其對國際貿易政策的影響。
此外,我認為這篇文章也凸顯了企業在面對不斷變化的國際貿易政策時,需要採取積極措施來保護自己的利益。企業需要審查自己的供應鏈和關稅分類,以確保遵守新的貿易法規。同時,政府也需要明確其貿易政策,以避免對企業造成不必要的困擾。
總的來說,這篇文章為我們提供了有關美國政府在國際貿易政策上的複雜性和爭議的寶貴信息,也提醒企業和政府需要密切關注這一案件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