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ft贏得股東訴訟駁回,因盈利報告錯誤
(路透社)- 一名聯邦法官於週四駁回了一宗控告Lyft的訴訟,指控該公司因在盈利報告中出現錯誤而延遲更正,從而欺騙股東,導致該公司股價劇烈波動。
舊金山的美國地區法官Trina Thompson表示,提出集體訴訟的股東未能證明Lyft需要42分鐘來修正其2024年2月13日發布的盈利報告是不合理的,而不是立即更正。
該報告於美東時間下午4時05分(格林威治標準時間2105)中提到,Lyft預期其利潤率將在2024年擴大500個基點,即5個百分點,而實際上預期應為50個基點。
Lyft的股價迅速上漲67%,但在該公司首席財務官於下午4時47分的投資者電話會議上給出正確的利潤率後,隨即回落大部分漲幅。隨後的正式更正在七分鐘後發佈。
股東表示,Lyft的錯誤不僅僅是疏忽,還是對真相的魯莽和故意漠視。
然而,法官發現沒有證據顯示這家位於舊金山的公司及其高層管理人員意圖通過報告不正確的利潤率來欺騙任何人。她還提到,2015年涉及互聯網服務提供商Yahoo的案例中,舊金山的聯邦上訴法院曾表示,等待六週來更正聲明並不會違反任何更正義務。
股東的律師Robert Finkel拒絕置評。Lyft也未立即回應置評請求。
Thompson表示,股東可以嘗試修改他們的訴訟。
該訴訟要求對在2024年2月13日下午4時05分至4時51分之間以 allegedly 被抬高的價格購買Lyft股票的投資者進行賠償。
在此期間,Lyft的市值一度上升了32億美元,然後又失去了約29億美元的增幅。
截至1月31日,Lyft約有13%的股票被做空,而競爭對手Uber的做空比例僅為3%。
該案件為Chen訴Lyft Inc(NASDAQ:LYFT)等,於加利福尼亞北區美國地區法院進行,案號24-0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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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宗案件中,法官的裁決可能反映了對企業在發佈財報時所需時間的合理性認可,這在商業運作中是至關重要的。雖然股東對Lyft表達了失望,但從法律角度來看,這一判決可能會影響未來類似案件的走向,特別是在科技和初創企業中,這些公司經常面臨快速變化的市場環境和信息披露壓力。對於投資者而言,了解企業在面對錯誤時的反應及其法律責任是十分重要的,這將有助於在未來做出更明智的投資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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